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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朝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0年度部门决算

日期:2021-09-02 来源:区卫生健康委 打印页面 关闭页面

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一、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职责

根据区编委(办)下达的机构编制文件(朝编[2005]32号、朝编[2007]39号、朝编[2008]48号、朝编[2009]17号、朝编办[2013]1号)、朝编[2017]75号、朝编办[2018]14号,内设机构18个,分别是:综合办公室、质量管理科、卫生防病应急办公室、财务科、流行病和地方病控制科、计划免疫科、公共卫生一科、公共卫生二科、健康教育科、牙病预防控制科、慢性病防治科、理化检验科、微生物检验科、消毒与有害生物防治科、预防医学服务科、性病艾滋病防治科、结核病防治科、监测信息科。

主要职责如下:

1、负责完成国家、北京市下达的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的指令性任务,实施疾病预防控制规划、方案;负责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具体工作的管理和落实,并组织开展辖区内疾病暴发调查处理和报告。

2、负责辖区内预防性生物制品的管理工作,并组织实施免疫接种、消毒和控制病媒生物危害工作;负责指导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的传染病防治工作。

3、负责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险因素调查、信息收集和报告以及控制措施实施工作。

4、负责开展常见病原微生物检验检测和常见毒物、污染物的检验鉴定工作;负责承担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与卫生监督执法相关的检验检测任务。

5、负责开展各种传染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和食品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及学校卫生等领域健康危害因素的监测工作;负责指导有关部门实施辖区疫情报告及相关公共卫生信息收集工作。

6、负责配合相关政府机构和卫生行政部门建立健全辖区内卫生防病网络建设,并提供有关科学依据和技术支持。

7、负责开展艾滋病和结核病的监测、预防、干预、健康教育、管理及诊断治疗的督导检查等工作。

8、负责指导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城市社区卫生组织和农村乡卫生院开展卫生防病工作;负责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考核和工作评价。

9、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普及卫生防病知识。

10、负责完成区卫健委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人员构成情况

北京市朝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行政编制0人,实际0人;事业编制232人,实际203人;聘用人员(其他聘用人员--临时工)40人。

离退休人员153人,其中:离休3人,退休150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收、支总计62,710.908030万元,比上年增加14,553.031402万元,增长30.22%。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收入合计62,571.840954万元,比上年增加14,437.683626万元,增长29.9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4,474.100646万元,占收入合计的23.13%;上级补助收入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事业收入48,039.778069万元,占收入合计的76.78%;经营收入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0000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0%;其他收入57.962239万元,占收入合计的0.09%。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支出合计56,088.545761万元,比上年增加11,972.055627万元,增长27.14%,其中:基本支出49,902.867483万元,占支出合计的88.97%;项目支出6,185.67827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11.03%;上缴上级支出0.000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0000万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4,375.485157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000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1%;科学技术支出19.76040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14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28.376307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6.46%;卫生健康支出13,425.348450万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3.3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2.000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2.000000万元,增长100.00%。其中:

“组织事务”(款)2020年度决算2.000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2.000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干部队伍建设。

2、“科学技术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19.7604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9.760400万元,增长100.00%。其中:

“科学技术管理事务”(款)2020年度决算19.7604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9.7604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冬奥保障、新冠核算快检方法研究、流行性腮腺炎隔离研究宏基组分析等。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928.376307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73.166307万元,增长8.56%。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863.326507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8.116507万元,增长0.95%。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离退休人员工资、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和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抚恤”(款)2020年度决算58.0498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58.0498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去世人员死亡抚恤。

“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7.000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7.000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HIV感染者及病人、结核病患者送温暖。

4、“卫生健康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13,425.34845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5,380.540950万元,增长66.88%。其中:

“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款)2020年度决算1.0556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0556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人才培训与协作。

“公共卫生”(款)2020年度决算12,996.480083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5,422.132583万元,增长71.59%。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职工工资(根据本部门支出功能定位,按照北京市统一政策发放的职工工资在此科目列示);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慢性病的预防控制;突发疫情的调查处理;公共卫生监测、疾控能力建设、检验、健康教育等。

“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2020年度决算390.395267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80.064733万元,下降17.02%。主要用于根据北京市统一政策缴纳人员医疗保险。

“老龄卫生健康事务”(款)2020年度决算0.200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0.2000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孝顺之星经费。

“其他卫生健康支出”(款)2020年度决算37.2175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37.217500万元,增长100.00%。主要用于健康促进、疫苗接种等。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本年度无此项经费

六、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8,189.806879万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0000万元,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0000万元,其中:(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25.569018万元,比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52.490000万元,减少26.920982万元。其中:

1.公务接待费。2020年决算数0.000000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1.950000万元减少1.950000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本年未发生公务接待。2020年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0年决算数25.569018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50.540000万元减少24.97098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决算数25.569018万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50.540000万元减少24.970982万元,主要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精神,压缩车辆燃油费、维修费、车辆杂费等车辆运行费用。2020年公务用车保有量28辆,车均运行维护费0.913179万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不属于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81.4911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47.2451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0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34.246099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374.3157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2.77%,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60.000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31.05%。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车辆34台,706.420976万元;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22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12台(套)。

五、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0年政府购买服务决算0.000000万元。

六、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总体开展情况

北京市朝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0年度部门整体绩效目标:按照国家设区的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主要职责,完成国家、北京市下达的重大疾病预防控制的指令性任务,实施疾病预防控制规划;组织开展新冠肺炎等重大传染病疫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调查处理、消杀、密接管理等疫情防控工作;负责辖区内预防性生物制品管理,重点做好新冠肺炎疫苗接种和组织、实施其他免疫规划疫苗的预防接种工作;完成新冠肺炎核酸检测等病原微生物检验检测和常见毒物、污染物的检验鉴定;按要求完成疾病监测和食品卫生、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和病媒生物等领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和学生常见病监测;完成庆祝建党100周年庆祝活动、冬奥会等重大活动公共卫生监测和保障工作;组织开展辖区居民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和慢性病管理等工作,提升居民健康素养;对辖区医疗机构开展疾病预防控制的业务指导、人员培训和业务考核;指导辖区内医疗卫生机构传染病防治工作。做好疾控中心正常运转的人员、物资、水电、车辆等保障工作,确保应对疫情和突发事件挑战,维护中心网络信息安全,通过开展专业人员培训、学术交流、继续教育等工作提升中心专业人员专业和科研教学能力。中心基本完成了既定的绩效目标。

对2020年度部门项目支出实施绩效评价,评价项目3个,占部门项目总数的4.17%,涉及金额1,355.3897万元,实际完成1,351.0397万元,完成率99.68%。未完成的原因主要是中心购置设备,通过询价确定供应商后,该供应商因自身原因不能供货,自行提出退出采购活动,导致此设备未能按预期购入。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或绩效评价报告

详见附件

附件:北京市朝阳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附件:疾控中心-朝阳区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疾控预防控制管理经费)529.815

附件:疾控中心-朝阳区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追加区疾控中心新冠疫情防控专项经费126.8787+637.833)

附件:疾控中心-朝阳区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追加新冠疫情防控第三方检测经费60.863)